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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区文化广播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本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多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和组织本区重大文化活动。
  (三)贯彻文化经济政策,拟定本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指导本区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图书文献资源积存、开发和利用;指导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培育艺术人才市场、组织文化艺术调研;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开发电影市场;管理本区对外文化交流,领导和管理直属文化单位;指导和协调基层文化站与广播电视站工作。
  (五)管理本区地上、地下文物的积存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区内文物建筑的修缮与复建、迁移与拆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和出土文物调拨;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划、指导文博系统专业人员培训、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直属基层单位文博工作。
  (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中心事业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影视拍摄、制作和有线电视与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施设计、安装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广播电视中心有关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
  (八)管理本区域内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本区营业性演出、电影发行放映、美术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音像制品放映与出租销售的管理和稽查。
  (九)参与制定有关新闻出版、版权业各项政策措施;负责本区书刊、音像等出版物和著作权代理机构、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和侵权盗版行为。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科、文化文物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地址:顺义区拥军路
电话:69444496
邮编:101300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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