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院校: 现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桃李杯”舞蹈比赛的通知》(办科技函[2011]515号)转发你们,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规定,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桃李杯”舞蹈比赛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