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为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局党组决定从200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二)落实市委宣传部和局党组去年责任制检查的评价意见,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今年初确定的责任制工作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任务情况; (三)针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四)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厂务公开(院务公开、团务公开、馆务公开)工作情况。今年的责任制检查重在了解各单位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进行的工作部署,采取的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等情况。 二、检查程序和方法 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10月29日至11月上旬,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的内容,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以党委(总支、支部)的名义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按“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确认自我评价意见,于11月10日前上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二)组织抽查。11月中旬前,组成有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处处长、局属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检查组,通过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总体汇报,副职领导干部个别谈话、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部分单位贯彻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总结反馈。11月下旬,各被检查单位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要求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这次检查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检查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搞好自查自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首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联系人:周丽萍 李其利 联系电话:82210751
中共北京市文化局党组 200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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