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市文化局网站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艺苑群英   群众文化   服务频道   影讯·演出  
北京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艺术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称试行社会化评审的通知》(京人发[2004]69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经市人事局同意,北京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北京地区从事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艺术系列艺术一级(注1),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副高级资格满8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中专毕业,副高级资格满10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正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申报艺术系列艺术二级(注2),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8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中专毕业,中级资格满10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6.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在全国性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二)在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三)在全国性或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集体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创(演)人员;

 
 
                    北京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OO五年十月
 

注1:
  艺术一级指:一级编剧、一级导演、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一级作曲、一级指挥、一级美术设计师、一级摄像、一级录音、一级剪辑、一级美术师。

注2:
  艺术二级指:二级编剧、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作曲、二级美术设计、主任舞台技师、二级摄像、二级录音、二级剪辑、二级美术师。

注3:
  国际或国内重大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系指政府主管部门主办或委托各行业协会承办的大型专业比赛以及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加的国际高水准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

关于我们 | 业务联系 | 网站规划 | 版权说明
------------------------------------------------------------------------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 E-mail: hotline@hotbeijing.com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4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