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市文化局网站  今天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艺苑群英   群众文化   服务频道   影讯·演出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开办审批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专业协会和艺术事业单位可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3、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4、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的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
  5、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6、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7、必须组建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按照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

  二、申请材料: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拟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设置考场范围,考级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基本 情况,开办资金的数量和来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4、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5、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6、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7、拟聘请的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提示强调: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申报材料须知
  (1)书面材料均应为A4白色复印纸规格;
  (2)书面材料应单面使用;
  (3)申办材料不需装订;
  (4)申请表格可在《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下载或到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索取;
  (5)申办材料一律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三、行政许可依据:
  文件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相关文件条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97项

  四、收费标准:本项许可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网址:http://eservice.beijing.gov.cn/works/caseservlet.do?caseid=0019C018&command=new_apply&trsurl=http://eservice.beijing.gov.cn/fwsx/200707/t20070706_8455.htm
  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bjwh.gov.cn/cms/upload/4063.doc http://www.bjwh.gov.cn/cms/upload/4064.doc
  行政许可事项状态查询网址:http://www.bjwh.gov.cn/fwpd.htm
  行政许可事项结果公示网址:http://www.bjwh.gov.cn/cms/turnpage/turnpagebysortidxi.jsp? column_id=56&sortid=145

  办理机构: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办公电话:82210798 82210797(传真)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六、日休息)
  举报监督电话:82210751


关于我们 | 业务联系 | 网站规划 | 版权说明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4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