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 2、有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表); 2、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住所使用权证明; 6、资金证明。 提示强调: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申报材料须知 (1)书面材料均应为A4白色复印纸规格; (2)书面材料应单面使用; (3)申办材料不需装订; (4)申请表格可在《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下载或到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索取; (5)申办材料一律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三、行政许可依据: 文件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相关文件条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四、收费标准:本项许可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网址:http://eservice.beijing.gov.cn/works/caseservlet.do?caseid=0019C006&command=new_apply&trsurl=http://eservice.beijing.gov.cn/fwsx/200707/t20070706_8426.htm 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bjwh.gov.cn/cms/upload/15_21248_1209115769127.doc 行政许可事项状态查询网址:http://www.bjwh.gov.cn/fwpd.htm 行政许可事项结果公示网址:http://www.bjwh.gov.cn/cms/turnpage/turnpagebysortidxi.jsp?column_id=56&sortid=129 办理机构: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办公电话:82210798 82210797(传真)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六、日休息) 举报监督电话:82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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