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北京市文化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工作。包括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全程代理行政许可的转办、督办等事项;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和回复;解答咨询以及在行政许可受理过程中为申办人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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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熟悉北京市文化局有关行政许可受理项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负责受理项目的受理、转办、告知等工作。
二、 确保受理项目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在受理期限内提出明确受理意见。
三、 及时转办受理事项。严格按照受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分类和内部运行程序,做好协调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 毕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四、 接待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咨询,积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等服务工作。
五、 做好行政许可受理事项的登记造册工作。
六、 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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