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7071213403371354
李燕
2017-07-12 13:40:33
尊敬的领导,我朋友于前几日被他人冒用自己的姓名,电话,举报公司产品,昨天被公司老板找谈话,请问,没有做过的事,怎么可能为此负担莫须有的罪名,我想请问,我该怎么追查,实名举报的IP地址,还我一个公道
已处理
2017-07-14 14:42:41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北京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给您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之内,请向公安机关据实反映。请拨打:110 。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市文化局 2017年 7月 14日